“他不停挣扎,原来绑住他手脚的毛巾都松开了,我试过停手,但他仍不停责怪我,继续大喊大叫。”陈东说,自己很紧张,拿起原来绑刘伯双腿的毛巾套住其脖子,一手捏紧毛巾,腾出另一手用力捶打刘伯头、面及颈部,直至刘伯停止挣扎才停手。 陈东说,那时他看到刘伯面已呈紫黑色,双眼外凸,鼻子流出很多血,还大小便失禁。他也没看刘伯是否有呼吸、心跳,觉得刘伯已经死了,只觉得很害怕,想尽快处理掉尸体。 抛尸灭迹 捆绑裸尸塞垃圾桶沉江底 由于陈东经常到四会,知道广宁一带较偏僻,他决定去那里抛尸。当晚23时许,陈东驾车途经四会商业大道罗巷村口路边,看见有许多一米多高的垃圾桶,遂捡起一个绿色垃圾桶放车里。 次日凌晨5时许,陈东把车开到四会大道马岗桥桥底,准备抛尸绥江河。但他发现尸体已有些僵硬,为方便将尸体搬下车放进垃圾桶,于是用平时捆货物的绑绳捆住尸体双手,并与双脚膝盖部位捆在一起固定,使身体缩在一起。 之后,陈东将呈坐姿、全身赤裸的尸体提起放入绿色垃圾桶内,再把垃圾桶拖到桥底河边桥墩下。接着,陈东又从河边捡起三、四块大石放进垃圾桶,再用绳子将垃圾桶盖捆绑好,拉入水中到齐腰位置,距离河边约5米远处,用力把垃圾桶往外推出去。 抛尸以后,陈东开车到龙江桥,将刘伯随身衣裤等物品扔到河中心,然后驾车返回广州。 勒索赎金 疑被跟踪曾逃离 后又折返被抓获 在开车回广州的途中,陈东想起当晚9点杀人不久,刘伯的手机曾响过,刘伯还说过家里情况,他觉得刘伯应该有钱,打算勒索200万元。陈东声称,因为觉得自己杀了人,很害怕,有了钱之后可以给自己的家人养孩子,所以向刘伯家属索要赎金。 同月24日,陈东开始发短信给刘伯的女婿阿强,不停催要赎金。26日凌晨l时14分,陈东下了“最后通牒”,要求凌晨2时前准备50万元,而后,他开车到达阿强住处不远的石井城市广场取赎金。把车停在偏僻处以后,陈东躲在暗处等待,因怀疑自已被警察跟踪,他又悄悄拦下一辆摩托车离开。 但陈东并未死心,他到机场路口时,将有可能被警方定位跟踪的刘伯手机丢弃在马路中间,然后又坐车折返石井城市广场。这时,陈东发现自己之前留在广场附近的金杯面包车已被警察守住了,旋即转身打出租车逃离。出租车行至石槎路段时被警察截获,陈东落网。 法院审判 杀人手段特残忍 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4年12月,广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,对陈东提起公诉,广州市中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,并委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。经鉴定,刘伯系被他人勒颈,致机械性室息死亡。妻子阿燕此前并不知道丈夫陈东是个同性恋者,而陈东则坦言与一名上了年纪的男设计师曾有不正当关系。 陈东及辩护律师认为,陈东杀害刘伯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,没有预谋,而且敲诈勒索行为属于犯罪未遂,归案后认罪态度好,有悔罪表现,且系初犯、偶犯,请求法院从轻处罚。但陈东的家属以没有经济条件为由,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。 广州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,陈东故意杀人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;陈东向被害人家属勒索钱财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陈东所犯数罪,依法应予数罪并罚。 尽管陈东敲诈勒索行为,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属犯罪未遂,依法决定减轻处罚。而且陈东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且系初犯、偶犯,经查属实。但是,陈东故意杀人,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上述从轻情节不足以对其判处死刑时留有余地。 上周五,广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对陈东犯故意杀人罪、敲诈勒索罪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3万元。陈东表示要上诉。 (责任编辑:蚂蚁团队) |